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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

[ 来源:互联网 | 日期:2008-8-2 09:13:24| 浏览: 次| 进入论坛讨论区]
1.考生可于5月下旬或11月底到当地考办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或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seea.cn )查询。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到考试所在地考办登记,由省辖市考办集中进行查核并通知考生。
 
  3.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课程合格的考生可向省辖市考办申请领取单科合格证书。考生应妥善保存单科合格证书,毕业时须上交省教育考试院验核,换发毕业证书。
 
  4.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1)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但考生必须在原转出的省辖市考办打印单科合格证),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办理毕业登记。 
  (2)外省转入
  ①考生需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直接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
  ②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③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
④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其免考课程由我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
⑤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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