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6号文《关于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09年继续招收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申报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2、符合《教育部关于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2002]6号)规定的保送生条件;详见附文;3、高中期间各学期学业成绩和会考成绩优良(各学期总评及会考成绩排名原则上在该校年级前20%);4、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5、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录取程序1、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推荐(加盖中学公章)相结合的方式,不分配各中学推荐名额。
2、申请报名: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a. 网上填写申请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
b. 打印申请表: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申请表。
c. 递交申请表:将打印表格及相关材料装印成册并于2008年12月10日前寄至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申请材料包括:
l 《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1寸免冠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l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年级排名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l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l个人陈述(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
3、确定初选名单我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选评审,择优选出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选拔考试。初选结果初定于12月底至1月初可上网查询。
4、综合选拔考试办法a. 选拔考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测试。
b. 选拔考试时间:初定于2009年1月中旬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c. 选拔考试内容包含:
l文化课考试:
理科考生考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占50%、化学占50%);文科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政治占50%、历史占50%)。
各科分值均为100分。
l综合面试d. 选拔考试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我校收取报名测试费125元/人。
5、根据保送生申请者的综合情况确定人选后,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上公示并通知所在中学公布,上报教育部、有关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
6、未能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如达到我校自主招生选拔要求者,也可以取得自主招生录取对象资格(具体请参阅《华南理工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