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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榜生处罚过重"案追踪 考生自担责任

[ 来源:学子中国 | 日期:2008-11-30 14:21:01| 浏览: 次| 进入论坛讨论区] 收藏到QQ书签
  高考数学考试时,复读生小何将姓名写在试卷的密封线外,朝阳区考试中心发现后取消了小何的该科成绩(本报10月15日曾报道)。昨天,认定小何所提“心理紧张导致错误不应获此重罚”的理由不成立,朝阳法院驳回了小何的诉讼请求。
  昨天14时50分,小何的父亲和朝阳区考试中心的代理人就来到了法庭内等候判决。
  稍后,法官宣读判决称,小何是已经参加过一次高考的复读生,在前一次高考中并未出现将姓名写错地点的情况,所以应认定他知晓姓名的填写要求;在引起争议的去年高考中,小何在已经正确填写姓名的情况下,又把姓名写在密封线外的试卷上,是不符合常理的。所以,他以“自己心理紧张没听清考场广播、导致写错姓名”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此外,作为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朝阳区考试中心具有对普通高考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职权。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何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考试违纪,朝阳考试中心据此取消其数学成绩,没有违反程序。因此,驳回小何的诉讼请求。
  随后,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判决。小何的父亲坚称不同意判决,一定会上诉——“小何现在没法上学了,家里也没钱让他去复读,这可怎么办?”
  朝阳区考试中心的代理人则表示,“高考纪律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作为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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