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考试组织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由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管理。专科起点升本科各专业集中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考试;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原则上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考试,如考生过多可实行分片考试。具体考点由各设区市招考办向省高招办提出申请,经批复后向社会公布。各设区市要根据各层次不同考试时间,合理选择考点。每科考试采取轮换监考员的办法。在考试期间,省高招委将派出考试巡视组分赴各考区协助设区市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为加强对成人高考的技术防范,有效遏制考生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今年我省将继续在全省所有考场安装手机信号屏蔽器。
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答客观题,用中性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考生必须自备2B铅笔、中性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
五、评卷及通知考生成绩
网上评卷工作,由省高招办统一组织,在有关高校进行。
考生考试成绩由县(区)招考办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认为自己的考试成绩有误,需要核查,可在11月7日至8日向县(区)招考办提出申请,缴纳每科5元核查费,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录取工作
㈠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省高招委领导,省高招办组织,分批在网上进行。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集中批量录取时间为11月20-29日,调剂录取时间为12月13-17日。
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高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㈢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高招委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㈣录取时,省高招办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㈤录取及提档照顾政策
